发布/更新时间:2024年10月30日
生效时间:2024年10月30日
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珠路192号,以下简称“视睿公司”或“我们”)深知儿童(指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下同)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的重要性,我们将在提供产品及/或服务过程中恪守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根据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或“您”)的同意依法处理儿童(或称“您孩子”)的个人信息,并采用符合行业标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及配套的管理措施以最大程度地防止您孩子的个人信息被泄露、毁损、未授权访问或更改等。
在《立知课堂机构版隐私政策》(以下简称《隐私政策》)的基础上,我们希望通过《立知课堂机构版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向您说明我们在向您和/或您孩子提供产品或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存储、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或您的孩子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和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以及您管理相关个人信息的权利和实现方法。请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前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规则,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识的条款应重点阅读,在确认充分理解并同意本规则全部条款后再开始使用或允许您孩子使用。
本规则为在《隐私政策》基础上制定的特别规则,与《隐私政策》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则为准;本政策未载明之处,则参照适用《隐私政策》。除另有约定外,本规则所用术语和缩略词与《隐私政策》中的术语和缩略词具有相同的含义。
请注意,立知机构版是为用户提供参与直播课堂与录播课堂的教学和学习的便捷途径,立知机构版需要使用希沃账号登录,希沃账号不会开放给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儿童),但由于立知机构版产品和服务的特性,在教师分享直播课堂或录播课堂后,学生可能使用家长的希沃账号登录立知机构版,以观看教师分享的直播课堂或知识胶囊,因此,立知机构版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可能涉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儿童)的个人信息。我们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使用立知机构版产品及服务前,应当事先取得自己的监护人(比如自己的父母)的授权同意。
儿童特别说明:
任何儿童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都应事先取得监护人的同意,或通过监护人注册、管理和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如果你是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以前,请在监护人的陪同和帮助下仔细阅读本规则,并在征得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或提交个人信息。
监护人特别说明:
如果您是儿童的监护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和选择是否同意本规则,确保您监护的未成年人是在取得您的授权同意之后才开始使用立知机构版的产品及服务。我们希望您与我们共同保护您孩子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教育、引导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指导、提醒和要求他们在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提供任何个人信息。如您不同意《立知课堂机构版隐私政策》和本规则,将可能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我们的相关产品和服务,或者无法达到我们拟达到的服务效果,您应要求您孩子立即停止使用访问/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
如您点击同意本规则,或者您孩子使用/继续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提交个人信息,即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本规则收集、使用、存储和共享您孩子的个人信息,我们将根据本规则采取特殊措施保护我们获得的您孩子的个人信息。
如果您孩子所在的学校基于教育教学管理目的使用我们的服务,您也可以与您孩子所在学校就使用的相应服务进行沟通。
请您理解,本规则不适用于其他第三方向您和/或您孩子提供的服务。对于由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无论该等服务是否通过我们的产品和/或服务提供),请您务必仔细阅读该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相关隐私政策,保护您和/或您孩子的合法权益。
如您在阅读本规则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权利请求等个人信息相关事宜的,我们为您提供了专门的反馈渠道,具体参见本规则“联系我们”章节,我们会尽快为您作出解答。
本规则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一、儿童个人信息的收集
二、儿童个人信息的使用
三、我们如何共享、转移、披露儿童的个人信息
四、儿童个人信息的存储和保护
五、监护人和儿童的权利
六、本规则的适用及更新
七、联系我们
(一)我们会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与责任,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在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后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在您和/或您孩子使用我们提供的各项产品/服务过程中,主动向我们提供您孩子的个人信息,表示您已经同意我们收集和按照《隐私政策》和本规则的内容使用您孩子的个人信息。
(二)请您注意,在立知机构版提供产品及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收集的您孩子的个人信息详情,您可以具体查阅《隐私政策》“二 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章节进行详细了解,我们结合了具体服务逐一说明了需要您同意我们收集的信息类型、目的与用途以及拒绝同意的后果。
(三)请您注意,立知机构版需要使用希沃账号登录,希沃账号不会开放给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儿童),但在教师分享直播课堂或录播课堂后,学生可能使用家长的希沃账号登录立知机构版,以观看教师分享的直播课堂或知识胶囊,因此,我们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会涉及到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儿童)的个人信息,以下内容可供您了解在使用立知机构版机构版过程中涉及的未成年人(包含儿童)个人信息的具体情形:
1. 在学生扫码加入课堂时,我们会收集学生扫描的图片信息,若学生需要扫描本地图片,则我们需要获取设备的相册权限;若学生需要使用相机扫描二维码,则我们需要获取设备的相机(摄像头)权限,如果您拒绝提供上述权限和信息,学生可能无法使用扫码加入课堂,但不影响使用立知机构版的其他功能。
2. 在学生观看直播课堂时,若其需要在课堂中与教师进行互动,则我们需要收集与实现互动功能相关的信息。具体如下:
(1) 若学生需要在直播课堂中发送图片,我们需要获取设备的相册权限,并收集学生发送的图片信息;若学生需要在课堂中发送拍摄的实时图片或视频,我们需要获取设备的摄像头(相机)权限,并收集学生发送的图片或视频内容;
(2) 在直播课堂中,若学生与老师进行连麦交流,我们需要获取设备的麦克风权限,并收集学生的语音通话内容;若学生在连麦过程中需要与老师进行面对面沟通,则我们需要获取设备的摄像头(相机)权限,并收集摄像头拍摄到的画面信息(可能包含学生的人脸信息);
(3) 若学生在直播课堂中参与老师发起的互动答题,则我们需要收集学生的答题数据信息;
如果您拒绝提供上述权限和信息,学生可能无法使用直播课堂完成相应的课程互动功能,但不影响使用立知机构版机构版的其他功能。
3. 在学生学习录播课程时,为了帮助学生在线进行课程学习,我们还会收集学生对课程的学习情况(包括课程观看时长、获得奖杯数量、举手次数、获得老师授权操作的次数)。如果您拒绝提供上述权限和信息,学生可能无法使用课堂教学功能,但不影响使用立知机构版的其他功能。
4. 在个人资料设置中,学生可对个人资料进行修改,我们需要收集学生修改的具体信息,比如昵称(可能包含学生的真实姓名)及头像图片(可能包含学生的真实照片);在设置头像时,若学生需要上传本地图片,我们需要获取设备的相册权限,以读取学生选择的图片;若学生需要拍摄实时照片,我们需要获取设备的相机(摄像头)权限,以提供拍摄照片功能,为提升辨识度,该头像将公开显示。您拒绝提供上述信息或权限,并不会影响学生正常使用我们的产品功能。我们强烈建议您指导学生在使用我们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不要上传真实的本人肖像照片信息。
5. 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及服务中主动向我们提供儿童的个人信息,表示您已经同意我们收集和按照本须知的内容使用儿童的个人信息。
6. 验证监护人身份的相关信息
为验证您与您孩子的监护关系,我们可能还会收集您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以及其他有助于我们判断监护关系的信息。
(四)我们提供的与儿童有关的服务是不断更新和发展的。如您及您孩子选择使用《隐私政策》及本规则当中尚未涵盖的其他服务,基于该服务我们需要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我们会通过页面提示、交互流程、协议约定的方式另行说明信息收集的范围、目的与用途,并征得您的同意。
(五)监护人可以选择是否填写或向我们提供特定的信息。请您理解,监护人如果不填写或不提供某些特定的信息,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实现我们拟提供的服务效果,监护人和儿童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或相关的具体业务功能。
(六)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形收集儿童的信息无需征得儿童监护人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6)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7)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8)根据您的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9)维护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有关个人敏感信息的提示
请您注意,个人敏感信息是指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极易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歧视性待遇等的个人信息。通常情况下,14岁以下(含)儿童的个人信息和涉及自然人隐私的信息属于个人敏感信息,例如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包括面部识别特征、声纹等)、银行账户、交易和消费记录、虚拟财产信息、身份证号、护照等。请您谨慎并留意您孩子的个人信息,您授权同意提供您孩子的个人信息,即表示您同意我们可以按《隐私政策》及本规则所述的目的和方式来处理您孩子的个人信息。
如果您提供的是并非您孩子的个人信息,请您确保已取得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监护人的同意。若您发现我们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中存在用户未经您的授权同意上传、发布的您孩子的个人信息,请根据本规则“联系我们”及时联系我们,经核实,我们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信息。
在我们无法识别处理的信息是否属于儿童个人信息的情况下,如设备信息、操作记录等不具备明显年龄识别特征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儿童个人信息,我们将按照《隐私政策》处理上述个人信息。
1. 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将收集的您和您孩子的信息用于以下用途:
(1)验证您和您孩子的身份;
(2)提供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功能;
(3)用于优化产品或服务、安全保障、服务调查目的。
2. 当我们要将儿童个人信息用于《隐私政策》及本规则未载明的其他用途时,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再次征得您同意。
1. 共享
我们不会与任何第三方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儿童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 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共享: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方共享儿童个人信息。
(2) 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按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对外共享儿童个人信息。
(3) 与我们的关联公司共享:儿童个人信息可能会与视睿的关联公司共享。我们只会共享必要的儿童个人信息,且受本政策中所声明目的的约束。关联公司如要改变儿童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将再次征求您的授权同意。
(4) 与授权合作伙伴共享: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且仅为实现本政策中声明的目的,我们的某些服务将由授权合作伙伴提供。我们可能会与合作伙伴共享某些儿童个人信息,以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和用户体验。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儿童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共享提供服务所必要的儿童个人信息。我们的合作伙伴无权将共享的儿童个人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我们会对授权合作伙伴获取有关信息的应用程序接口(API)、软件工具开发包(SDK)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测,并与授权合作伙伴约定严格的数据保护措施,令其按照我们的委托目的、服务说明、本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儿童个人信息。
对我们与之共享儿童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要求他们遵守我们关于个人信息隐私保护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数据保护协议、承诺书以及任何相关的数据处理政策对个人信息进行处理。
目前,我们和第三方共享的情形详见《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
2. 转让
我们不会将儿童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 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儿童个人信息。
(2) 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或司法要求所必须的情况下进行提供。
(3) 在本产品服务提供者发生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情形,或其他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情形时,如涉及到儿童个人信息转让,我们会告知您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并要求新的持有儿童个人信息的接收方继续受本政策的约束,对于接收方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我们将要求该接收方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3. 公开披露
一般情况下我们禁止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1) 获得您明确同意后;
(2) 在本政策中另行约定的披露目的和范围内。
(3) 如果我们确定您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我们的相关协议及规则的情况,或为保护第三方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我们可能依据法律法规或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披露关于您的个人信息。
4. 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时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以下情形中,共享、转让、公开披露儿童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 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2) 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5) 依照法律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共享、转让经去标识化处理的个人信息,且确保个人信息接收方无法复原并重新识别或关联个人信息主体的,不属于个人信息的对外共享、转让及公开披露行为,对此类个人信息的保存及处理将无需另行向您通知并征得您的同意。我们可能会将所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在进行匿名化处理后用于大数据分析,如形成不包含任何个人信息的热力图、洞察报告等。我们可能对外公开并与我们的合作伙伴分享经统计加工后不含身份识别内容的信息,用于了解用户如何使用我们服务或让公众了解我们服务的总体使用趋势。
四、 儿童个人信息的存储与保护
1、我们会按照《隐私政策》和本规则的约定,采取加密措施存储儿童个人信息,且存储儿童个人信息不会超过实现信息收集、使用目的所必须的期限,到期后我们会对儿童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认未收集无关的儿童个人信息。
2、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儿童个人信息,存储在中国境内,当我们确有必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您孩子的个人信息的,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监管要求履行必备程序,还将向您充分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个人向境外接收方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等事项,并再次获得您的单独同意。
3、我们非常重视儿童的个人信息与隐私安全,成立了专门的安全团队,并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1) 儿童的个人信息全都被储存在安全的服务器上,并在受控设施中受到保护。我们会采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建立合理的制度规范、安全技术来防止儿童个人信息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修改,避免数据的损坏或丢失。我们将利用加密技术(例如SSL)对儿童个人信息进行加密保存,并通过隔离技术进行隔离。在儿童个人信息使用时,例如信息展示、信息关联计算,我们会采用多种数据脱敏技术增强信息在使用中的安全性。
(2) 我们指定了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的保护,对可能接触到儿童个人信息的工作人员采取最小够用授权原则,仅允许有必要知晓这些信息的员工、合作伙伴访问儿童个人信息,并为此设置了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和监控机制,所有人员访问儿童个人信息的,将会经过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管理人员审批,记录访问情况,并采取技术措施,避免违法复制、下载儿童个人信息。我们同时要求可能接触到儿童个人信息的所有人员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如果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或被中止与我们的合作关系。
(3) 我们已制定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内部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响应培训和应急演练,使其掌握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策略和规程。在不幸发生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及您孩子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及您的孩子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产品推送通知或发送邮件等方式向您告知。
(4) 在您及您孩子终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后,我们会停止对您孩子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我们停止运营,我们将及时停止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活动,将停止运营的通知以逐一送达或公告的形式进行通知,并对所持有的该儿童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
五、 监护人和儿童的权利
1. 在您或您孩子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期间,为了您可以更加便捷地访问和更正信息,保障您依法享有的删除、撤回同意、注销账号、获取个人信息副本或要求我们响应其他请求的权利,您可以按《隐私政策》当中的指引进行操作。同时,您也可按照本规则“七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的客服,要求对儿童个人信息进行更正或删除。
2. 如存在以下情况,您可以通过《隐私政策》请求我们删除相关儿童个人信息,我们会在完成身份验证和核实问题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删除:
(1) 若我们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若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3) 若我们超出目的范围或者必要期限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4) 您撤回同意;
(5) 您或您的孩子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
(6) 若我们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
3. 当儿童被从我们的服务中删除信息后,我们可能不会立即从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在备份更新时删除这些信息。
4. 如您发现在未事先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您的孩子的个人信息,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六、 本规则的适用及更新
1. 我们可能会根据我们的产品及服务的更新情况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适时修改本规则的条款,该等修改构成本规则的一部分,我们会在专门页面上展示最新修改版本。
2.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例如,我们会在您登录及版本更新时以应用内弹窗提醒的方式,说明隐私政策的具体变更内容,重新征求您的授权。重大变更情形以《隐私政策》载明内容为准。
3. 如您或您的孩子在本规则更新生效后继续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的,即表示您或您的孩子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更新后的规则并愿意受更新后的规则约束。
4. 请您理解,如本规则未规定之处,参照适用《隐私政策》及/或产品具体场景中的隐私声明。在适用本规则的情况下,如本规则与《隐私政策》及/或产品具体场景中的隐私声明的条款规定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七、 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规则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会按照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回复: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神舟路246号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186-2505
我们设立了个人信息保护部门以及任命了相应的个人信息保护专员,关于您个人信息方面的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其联系:
邮箱:pip.shirui@cvte.com
我们将尽快审核所涉问题,并在验证您的用户身份后及时予以回复。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您的请求。如无法响应您的请求,我们会在法律规定的时限要求内,向您发送通知并解释原因。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通过以下外部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向本政策签订地即广州市黄埔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